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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规程

2015-01-05 17:30:00 来源: 被阅读17170次

淮校字[2013]51号

 

 

中共淮北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规程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体班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争创精品课,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班次与学制

第一条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需求,每学年开办的主体班次及学制如下:

(一)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制40天,320个课时[含开学典礼、入学教育、课堂教学、异地培训、外请报告、社会调研、学员论坛、讨论、学员自学、总结鉴定、毕业典礼等(下同)],其中校本部专题课讲授120—150个课时;

(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制2个月,480个课时,其中校本部专题课讲授180—200个课时;   

(三)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学制15天,120个课时,其中校本部专题课讲授60—80个课时;

(四)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制15天,120个课时,其中校本部专题课讲授60—80个课时;

(五)社会主义学院、理论骨干等各类轮训、短训班。根据实际需要,学制可在1-2周,40—80个课时,其中校本部专题课讲授20—40个课时;

(六)其他部门与党校联合举行的专题班,根据各班次实际需要,安排相应课时与专题。

第二章  专题类型及申报

第二条  按照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和教学布局,根据党校教学改革的方向与基本要求,针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要求和知识结构,主体班的专题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本理论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经典导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当前重大方针政策、党史、形势教育等内容;

(二)经济类:包括市场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关系与相关规则,中外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理论与财政、金融实务等内容;

(三)政治学类:包括中外政治思想与制度,政党建设,民主政治,政体改革,领导与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管理,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反腐倡廉,国际关系等内容;

(四)法学类:包括重要法律法规,行政法制与实务,中外法制建设等内容;

(五)社会学类:包括社会管理理论与实务,人口与环境发展,社会建设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与宗教问题,应急管理等内容;

(六)科学文化类:包括中外历史文化与社会思潮,当代科学技术等内容;

(七)国防安全类:包括国家安全战略,国防教育,安全保密,祖国统一等;

(八)国家与区域发展类:包括国情、省情、市情及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中的理论、实践创新,当前国内外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究等内容;

(九)其他:包括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改革中的实践创新,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究等内容。

第三条  主体班专题课实行专题招标和教师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教务处根据干部教育规划和中央、省、市委的要求,结合淮北实际,发布新专题范围。

教师应根据校方提出的新专题招标范围导向,遵循符合中央政策导向,符合淮北实际和学科研究方向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把握政治性、时代性、前瞻性、创新性、理论性,以求精、求深、求新的精神进行主体班新专题申报。

第五条  教师申报下一学期专题课选题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2月。申报时,教师应将拟报专题课(包括新选专题与重新修改调整的原有专题)的选题、相关资料收集、教学内容设计、教案准备程度等情况书面报送所在教研室初审;兼职教师申报选题由教务处协调报送分管校长初审。初审选题必须经过该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校长签字同意。

初审选题由教务处统一汇总,报送分管校长复审。根据申报及准备情况,教务处在每年的1月、7月公布复审确定的下一学期拟授专题课选题并建立专题库。

第六条  对重要专题实行公开招标,必须开设而无申报者的课题,由学校及教务处协商指定承担专题备课和授课任务的教师。

第三章  备  课

第七条  教师备课在内容上应注重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尤其要与国情、省情、市情相结合;在课件设计制作上应注重文字规范醒目、画面设计新颖美观、表现手法形式多样。

第八条  坚持集体备课原则。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对本处室教师申报的新专题或讲授的专题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提高备课质量。

每学期开学前,教研室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一式两份,一份教研室留存,一份交教务处。

每次集体备课活动,教研室要考勤签名,每学期将集体备课记录交教务处存档。

第九条  教师应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所有集体备课。如有必要,教研室主任可以邀请非本教研室的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参加本教研室相关专题课的集体备课。

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协调,参加所报专题对应学科的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重要教学班次的专题课由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备课。

第四章  试  讲

第十条  所有新报专题必须试讲。

教师开设新的专题课,在个人充分准备、完成教案草稿和课件初样、并通过所在教研室组织的试讲的基础上,方可参加党校组织的统一试讲。

第十一条  试讲由教务处组织,各教研室配合。试讲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完成。

第十二条  试讲由评议委员会主持。评议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各教研室和校纪检指派人员组成。校纪检指派人员全程参与,并担任监票人。

校委、教务处、学员处和全体专兼职教师现场参加评议。

第十三条  试讲在教室进行,每个专题进行30-40分钟的说课讲授。试讲人对专题的基本框架、主要观点及重点论据做出介绍,并将本专题课件内容完整展示。

第十四条  试讲实行现场点评和书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一课一点评和一课一评议表的办法。

第十五条  评议人应对专题结构、观点论据、课件制作等进行面对面点评,并填写评议表,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评议表由评议委员会统一印制。评议委员会指派专人根据实到人数,负责发表、收表、当场宣布发放和收回评议表数量。

评议表的填写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的方式。收回的评议表应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数量。如多于发出的数量,评议无效,应当场重新评议。

第十七条  试讲全部结束后,由评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票人负责统计、汇总。评委会全体成员在汇总统计总表上签字,将汇总统计总表和评议表交给教务处保管。

评议委员会和监票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校委汇报评议汇总结果。

第十八条  试讲结束三天内,由教务处以书面方式向试讲教师反馈评议及修改意见,并负责审议各专题修改情况。

第十九条  根据备课和试讲的实际情况,由教务处综合评议意见,上报分管校长,经校委会研究,确认该专题能否在主体班讲授,教务处根据校委会意见安排教学计划。

第五章  授  课

第二十条  主体班课堂教学实行三小时两节制,即每一专题课的标准授课时间为2.5—3小时,分两节进行,每节70—90分钟,课间休息20分钟。根据专题内容安排的需要,教师可以对授课时间略作调整,但每个专题实际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50分钟。

授课教师应充分利用课时,不得推迟上课。课间休息由学员处统一掌控,应以铃声(或哨声)为准。

第二十一条  主体班组织员(班主任)、电教员应在规定上课时间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有关准备工作,开课前5分钟进行点名,并向学员介绍授课教师。

第二十二条  授课教师在正式上课一周前将打印好的思考题和课堂交流互动的安排设计及操作流程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复印,交给各主体班组织员(班主任)发放给学员。授课教师的课件在上课前一天送交电教员上机检查试用。

第二十三条  教师应在规定上课时间前5分钟进入教室,在组织员(班主任)点名后,准时开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须安排20—30分组时间与学员进行课堂交流互动。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坚持党校讲坛的政治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允许传播散布与中央、省、市委路线、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不一致的言论。

教师应注重教学中政治性、思想性、趣味性三者的统一。

第二十五条  教师授课时应注意自己的仪表仪容,着装整洁、得体,教态端正、大方。教师授课前不得饮酒。

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普通话授课。在课堂上一般应立姿授课,特殊情况下可坐姿授课,但应向学员作出说明。

第六章  听课、调课及教学反馈

第二十七条  校委、全体专兼职教师每学期均应有计划地参加听课。

每一学期中,校委应随机选听主体班次的授课3次以上;教务处长应选听每个主体班次的课2次以上,累计听课6次以上;教研室主任应对本教研室每一位教师的授课听课1次以上,同时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1次以上;每一位专兼职教师均应听课2次以上。

第二十八条  听课人员在听课前应到教务处备案,听课后及时填写听课记录表,对所听课程提出建议意见。听课人员在课前可以告之、也可以不告之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听课领导、教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听课。

第二十九条  学员处负责随时收集归纳学员及听课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

第三十条  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授课,不得私自调课。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调课教师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得到许可后,调课教师与被调课教师共同填写调课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按调整后时间授课。教务处应及时通知该主体班组织员(班主任)与学员。

第三十一条  教务处应根据主体班教学计划的安排,每学期组织1-2次教学观摩示范活动。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主体班教学规程的规定。校纪委、教务处对遵守规程情况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按《淮北市委党校问责工作办法》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淮北市委党校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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